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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为什么吃不了苦了?

这个问题来自于这一次的旅游经历。

家里两只狗上学的宠物公园组织携狗旅行,想着不用自己开车去带两只狗去海边玩玩,我跟妻子也就报名参加了。心想着15小时的车程都扛下来了,旅游参加点所谓的集体活动也算是旅游的一部分。但就是这种所谓的想要合群,我们发现了自己身上的问题——我们为什么吃不了苦了?

因为酒店就在海边,开门就能去沙滩,所以一大早就有人组织要去海边赶海。我们不想搞得一身都是泥,所以没有参加;因为酒店离市区很远,需要驱车一个多小时,所以大家又开始报名要借用旅游大巴送至市区。我们虽然去了,但计划是找一个宠物咖啡厅待到回程,期间就把各种想要吃的当地特色小吃、想采购的以外卖的形式点单到咖啡厅;晚上又组织要去租船夜钓鱿鱼,我们因为担心奶子(家里的狗……)晕船,所以也没有参加。

总之,我们就是非常怕麻烦和吃不了苦,所以也深深地灵魂拷问了自己。


于是,这里就出现了两个需要从逻辑上重新梳理的问题:

  • 不合群是否会对群体里的人造成困扰?
  • 吃不了苦是因为什么?

同样是旅游里发生的事情,在借用大巴车去市区采购那天,同行的还有其他几位狗狗家长,他们到市区也是为了吃当地小吃和采购物资,原定计划是2点在下车点集合。但是我们原本提前找好的宠物友好咖啡厅并不接待宠物,我们临时换了一家可以带狗的海鲜餐厅。因此就无法准时坐上返程的大巴车,但当下我们也及时在群里反馈,让大巴车按时出发,我们为了不耽误行程自己选择打车回酒店。

这件事有造成「困扰」吗?如果说困扰是他们去市区吃的是螺蛳粉,而我们在带着狗吃蒸汽海鲜,这种对比让人感到「困扰」,那我认。但是我们并没有因为个人的计划去打乱其他人的计划,比如说非要让一车人等我们吃完饭回程。再说租船夜钓的事,这也并不是提前按照人头约定好的契约关系,而是临时组队,没人参加也并不影响其他想要参加的人的计划。

所以我必须得承认,旅行这样的事情,我并不可能将同行者看作「我们」,甚至都不是为了要合群的「大家」。我也很喜欢这种以需求模块作为活动组织的方式,即是否要用车去市区、是否要租船夜钓、是否要去海鲜市场等等,不参加的人并不会影响需求模块的执行。

对等地,如果在这样短暂建立的陌生人关系里,有人在群体里出现了情绪问题,我们也不会以「我们」或是「大家」的身份去帮忙处理情绪。既然大家的目的性和需求不同,并且活动本身是可以选择自由活动的,那么在这样的组织架构里,我必然会离那个情绪黑洞远远的——那如果她非要用她的情绪来裹挟所有人,比如长途驱车时,在服务区发脾气赌气不上车耽误所有人行程,那这他妈才叫「困扰」吧!


所以这里出现一个问题,我是一个非常看重「我们」的人,又不希望自己被「大家」所道德绑架。因此「我们」的构建条件对我来说非常苛刻,一旦构建完成,所谓的「拎得清」就成了默契的部分。在此之前,我依然会在短暂的群体里做那个「拎得清」的人。

那如果真的是所有项目都计划好,捆绑式的需要大家集体活动的旅游,很显然我们根本就不会签订这样的旅游合同。我们会提前拒绝捆绑成「大家」的模式,如果这个时候真的有人站出来,指着我们的鼻子骂,说我们怎么这么不合群,大家都开开心心出来玩的,一起集体活动怎么样了——你瞧瞧这还是人话吗?这不就是强制把对方捆绑成「大家」,无视他人作为「个体」应该拥有自主选择的权利。

那这样行程的模式才是最大的困扰吧——这里就需要稍微带一下「主体性」里的一部分。往往在群体里以强烈的控制权掌控整个团队的人,他们的主体性大部分是依附在群体结构里的,一旦群体里出现了质疑、反对、违抗的行为,对他们来说都是对「脆弱主体性」的冲击。那么换一个视角,对于这样热心主持,认为大家好不容易出来一趟应该整整齐齐参加活动的人,遇到我们这种不合群的人,也确实是一种「困扰」。


拆解了「合群」的事,「不能吃苦」的事就好解决了。

因为没有找到合适的宠物咖啡厅,于是就打车去了更远的、会导致没办法准时坐上回程大巴的海鲜餐厅,这应该就算是「不能吃苦」吧?是不是正常的,就应该为了符合大巴车的规定,就在大巴车附近随便找一个没有空调、又可能不好吃的小馆子将就一下,顶着30几度的烈日带着狗,非要挨到大家约定的时间,以证明自己是「合群」的——那这算什么?吃得了苦吗?

非要把自己捆绑在群体之中,因为害怕脱离群体被人排挤,而不得不选择更为麻烦的、自虐的、甚至是违背自己需求的事情,如果这是「能吃苦」,那么按照「证明A是对的,B就是错的」逻辑谬误——很显然我们这种无法融入群体,甚至会做出与群体决定相违背的事情(比如两人两狗在蒸汽海鲜的包房里面吹着空调、喂狗吃着海鲜、还把所有要采购的物资都通过外卖送达),那这样的行为就可以通过对比的方式认定为「吃不了苦」。如果是这种逻辑,我也得认,因为这是别人的惯性思维所致,我们无法修改其标准。

那要解决的是我们自认自己「吃不了苦」吗?

显然,这中间还缺了一个条件,就是「必须得」这样吗?既然我选择了自己打车回程,我就不用遵守按时定点上车的约定,那我还必须要在原地顶着大太阳跟个傻逼一样配合大家的时间吗?所以从「吃苦」这件事里面分出了「契约精神」和「选择权」。

我必须得承认,「契约精神」就意味着我为了完成约定,哪怕是下刀子,我也需要履行契约,这个过程如果我逃走了,被冠上吃不了苦的罪名,我倒是认的。

那如果每个人在没有被强行捆绑进群体(甚至是自我捆绑),「选择权」就意味着我明明有更好的选择,那这就不是「吃不了苦」了,而是没有必要「找罪受」。

以及,天上如果真的下刀子了,契约是不能他妈得意思自治的吗?被砍得全身是伤到底是在感动谁啊?


就此,看似我解决了两个自问自答的问题,但实际上这是两个非常容易发生自证陷阱的问题,即别人用「合群」和「精致利己主义」来捆绑你的时候,以上的逻辑闭环便是解套的过程。

  • 关于合群
    • 我有什么选择权吗?远离被强制捆绑的群体,除非你希望加入;
    • 分清楚群体是「我们」,还是「大家」,还是「我跟你们」
    • 弄清楚合群的目的是什么?
    • 我可以选择脱离群体,若会对群体造成影响的,要提前避免或提供解决方案;
  • 关于吃苦
    • 先分清楚什么是「吃苦」,什么是「找罪受」吧!
    • 契约关系里可能存在「吃苦」的,先通过意思自治进行协商,若不行则评估自己是否能够接受所谓的「吃苦」条款;
    • 若拥有选择权,我他妈选择「不吃苦」怎么了?别人要吃大粪都跟我没关系;

以上,总结了一下解套思路,最后还需要提醒自己一个社交关系里的事实,接受自己被讨厌这件事,本身也和主体性相关,即:

你又不是人民币,为什么大家都要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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