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在死前的高光时刻
10月25日,沙白接受了安乐死。我特地时隔一个月再来聊这件事,是因为我想确定这是不是又是一场作秀。这没有不尊重死者,而是想聊聊她死亡背后的所谓“意义感”。
10月28日,我在朋友圈做出了这样的思考,是些不高举“死者为大”旗帜、“大逆不道”的言论。
时隔几天后,我再次发出疑问:她到底“死透了”吗?依旧不是不尊重死者,而是我渐渐意识到她的死并不重要,而是她给大家提供了一种极不负责的“解决方案”。
我曾在《自杀也是一种会被传染的「癔症」》提到过,在同质性的团体当中,同质性的人群之间更容易产生的是情绪叠加和「乌合之众的失智」,当然群体完成放弃思考听从「领袖意见」的时候,自杀团体的危害性可能会超出我们的想象。
也就是说,当有人本身有“活不下去”的念头时,沙白提供了一种“解决方案”,既可以让死亡变得有意义,还可以利用死亡获得被全民关注的机会,那这种死岂不是一件“很爽”的事情?我们能有多少机会是可以被万众瞩目地关注,还可以被人们用特别的方式记住。而这种存在性与死亡本身是对抗的,死亡意味着结束和消亡,当不再被记得,就会经历真正的“终极死亡”。而沙白被人记住了,甚至是以一种非常有“意义”的、“浪漫主义”的方式呈现。
而意志力薄弱、或是正在非理性寻求存在性的人,或许就会因为这样的“意义”和“浪漫主义”所煽动,进而也选择用自杀的方式引起一时轰动、控诉罪人、指控真相、甚至是自证清白。
死,在中国人的概念里是厚重的、沉甸的,但凡涉及到死,一是要找到一个为之负责的“罪人”,二是要构建一个“可惜”或是“该死”的结局,三则要指向一种社会层面的“意义”。举个例子,胖猫跳江自杀,正是因为公之于众,则需要这三个构成要件,让他的死变得“死得其所”,从而带来更多可以引发讨论的意义。
当这三个构成要件全都满足时,一个完整的主角形象将会出现在公众眼中,他带着使命来,又带着意义走,剩下的就要交给这些揣度死亡真相的人,去控诉罪人、去心有戚戚焉或是墙倒众人推、去赋予一种社会层面才有的意义——这是性别对立、或是原生家庭的无止境伤害、亦或是这个社会不公不允……
只不过主角已经死去,他不会说话,也无法修改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