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漆未干是事实还是观点?
之前在Instagram上刷到过一个视频,显然是从简体中文的短视频平台出来的,被翻译成了英文反向输送了文化。视频内容,是一个妈妈跟自己的女儿互动,在一问一答地呈现“事实”和“观点”的区别。
“你手里拿的是苹果”这是事实,“我不喜欢吃苹果。”这是观点。“妈妈手中拿的是香蕉。”这是事实,“妈妈手中的香蕉比你的苹果更好吃。”这是观点。事实是观点的基础,我们需要证伪脱离事实的观点;事实是客观存在的,观点是主观存在的。因此我们不能用(主观)观点去覆盖(客观)事实——“如果其他小朋友觉得你不漂亮,这不代表是事实。”
说实话,这个视频不是给“小朋友”看的,它值得面向全人类。
不得不说,现在还有很多成年人都无法区分“事实”和“观点”,还会用自己所坚持的“观点”去覆盖他人的“观点”、甚至是客观“事实”。之所以会发生这样的覆盖行为,今天的文章需要掉一下书袋子。
美国心理学家埃利斯提出的情绪ABC理论,认为激发事件A(activating event)只是引发情绪和行为后果C(Consequence)的间接原因,而引起C的直接原因则是个体对激发事件A的认知和评价而产生的信念B(Belief)。
举个例子,一个人走在人行道上,这时马路上来了一个对向行驶的汽车(事件A)。看上去这是一个极其正常的画面,但是这个行人突然做出了一个夸张的行为——他背对着汽车疯狂逃走(后果C),为什么?我们作为一个第三视角,看到的全都是“事实”,汽车行驶、行人逃走,这时我们可能会加入一个“观点”:是这辆车想要撞这个行人。
但是这个“观点”并不代表事实,因为这辆车还在正常行驶,只是那个路人发了疯地逃走。如果我们弄清楚这个路人对这辆对向而驰的汽车有什么特定的认知(信念B)——因为这个路人觉得这辆车要撞向自己,所以作出了逃跑的行为。那这个路人认为汽车要撞向自己是“事实”吗?显然不是,但如果事情没有结束,我们都很难说这辆车是不是要撞人。
在这个举例里,从路人的角度来看:对向而驰的汽车是“事实”,他认为车要撞自己是“观点”,然后发生了他逃走、但车其实没有撞向他的“事实”。于是,从第三方的角度来看:人们就会用前后的“事实”去评价当事人的“观点”是错误的——“你是不是有被害妄想症?人家压根不是来撞你的!”而认为车要撞自己的人,则坚持自己的“观点”——“要不是因为我逃走了,他一定撞上我了!”就算“事实”不是如此,他仍坚持自己的“观点”。这时有人提出了理性思考,分析事实的角度,但因为自己的“观点”没有得到肯定,他跳脚说大家都在否定自己。
这件事情很绕,但几乎涵盖了如今互联网上、甚至前段时间因为《无聊的中文博客圈》掀起的“我不需要你认同我”讨论的底层逻辑——人们在观点之争几乎都是因为想要争论这个“观点”的对与错。观点并不是非黑即白的存在,但一些人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是“正确的”,才会如此在意对不同观点进行讨伐。这件事,在乌合之众的群体行为之中更加明显,他们试图通过挞伐一切与其观点违背、否定、甚至是不同的观点,来证明群体意志优越于个人、或其他群体的意志,从而获得更强烈的集体-个体荣誉感。
要解决这件事并不难,回到“事实”层面重新讨论即可。但问题在于,很多“事实”早就被相互争论的“观点”给覆盖了,甚至不允许讨论“事实”,因为谁赢了,谁就可以用他们的“观点”覆盖“事实”。
或许有人会说,事实讨不讨论就在那里,讨论“观点”才有意义。然而正是因为脱离事实去讨论观点,很容易发生最开始的那个母女的对话:“其他小朋友觉得你不漂亮。”支持这个观点的人,还真会当成事实去攻击别人。
回到标题,那“油漆未干”是“观点”还是“事实”?
别忘了,在“事实”和“观点”以外,还有一个被人们忽视的模块,叫做“实践”——你他妈摸一下不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