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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莫比乌斯先生和他的读者》后的谢罪书

看到来了这么多流量和观点的互动,我就知道我大概是又炸了坑了。

这个时候就收到了一些观点,比如认为我其心可诛地批判了既可以是自我表达(写给自己),和观点交流(给他人看)的博客。认为我当初创作的《写博客是为了自己就别他妈发表出来啊》,是在扯淡,认为我在对这一类博客主赶尽杀绝。

我在文章里提到了“如果写给自己的,干嘛还要公开发布呢?”这个问题,是为了让创作者思考一个切实的问题——自己的作品到底希不希望被他人看见?

当你承认“写博客”就是为了“得到关注之后”,自然也会反向敦促自己是不是不应该写那些自话自说的“日记”,因为人们包括我自己,最关注的始终是自己,才会因为找到了臭味相投的人、或是引起共鸣的事而产生链接。如果“写博客是为了自己”卡在那里,就会变成一股拧巴的能量,一方面因为得不到关注而自我安慰,但另一方面又因为自我安慰带来不了实际的成就感而自我攻击……

我并不是说所有写博客的人都是为了得到他人关注,但是公开发布作品的人,有必要问清楚自己这个切实的问题——自己是不是希望得到关注。我相信,人类作为社会动物,都是需要被看见的,否则他的存在性会完全丧失,自观是一个路径,他观也是一个路径,这两种没有对与错,只是看个人取舍。自观是难得的自省,但也容易孤芳自赏、闭门造车;他观能够看到更多不为人知的自己,但也容易过度在乎他人目光而活得疲惫。而人们拧巴的点就在于明明希望被看见,却又逢人便说自己不在乎他人眼光。当然啦,这种拧巴当然也没有对错,也是一种选择,成年人应该为自己的选择承担其“代价”。

如果真要承认个罪行,那就是“标题党罪”?这我认,毕竟大家都希望做好人,那我就做做坏人来讨论些大家容易拧巴,却又不愿意直面的真相。

我认为这种观点的互动有必要的,因为凡真实的,必会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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