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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客最害怕的是妓女做了一桌饭菜

一个朋友跟我谈起他最近的“约炮”经历。因为这有一个巨大的“前情提要”,且信息不全,所以只能从当下反推“可能性”。


大致来讲,就是这个朋友跟他男友正在“闹分手”,分手的原因是他发现男友出轨,并且收集了足够多的证据,然后等着必要的时候分手。但是,他又气不过,总觉得应该“等价报复”一番。与此同时,如果要等价报复出轨,就需要另一层级的出轨。我先后提供了“精神出轨”和“肉体出轨”的建议,但都没有得到采纳。因为朋友本身是一个拥有强烈“道德感”的人,所以还需要花时间接受背着男友出轨的决定。结果他采用了一个我本应该第一时间替他否决的决定,就是约一个共同的炮友玩3P。最大的问题不是在于“做爱”这件事情,而是一个“共同经历”是很难做到“报复”的,除非这个炮友是故意安排来的,逼着男友观战然后把男友培养成了绿帽奴。他们之所以无法分手,最核心的问题就是他们有太多“共有”,共有生活、共有养育、共有吃饭,结果现在还增加了一个共有性经验,越来越多的沉没成本砸进了这段关系里,分手就变得越来越难。

亲密关系里(不仅仅是情侣关系),“共有”是一个必要的途径过程,共有越多,两个人就越容易进入到下一个亲密关系层级。而共有本身分成“物理共有”和“精神共有”,物理共有是表象的,看上去分割也很容易,比如共同财产、住在一个屋檐下。然而,这种共有的分割往往很容易有肉眼可见的“现实成本”,比如一旦和对方分开,就需要重新租房子、或是需要花钱搬家、收入来源减少等等,特别是经济能力被对方拿捏的,这种共有既不健康,也会渐渐变成一种寄生关系。

精神共有很抽象,所以分割起来相对更难。两个人在一起的日子确实很开心,但又不能因为这个人的人品而否定这一切,毕竟自己在过去的岁月里付出过真感情。所以往往很多人在分开的最后一刻,会用“习惯了”彻底说服自己。不健康的共生关系虽然是对两个人的折磨,但这也是彼此最后的牵连,就像是那些“为了孩子高考”而选择不离婚的父母一样,表象的借口成为一种自我欺骗,但实际上是因为他们已经习惯了这种互相伤害的模式,就算真的脱离了这种模式,他自己不做出任何改变,下一个人还是会精准地找到那个让自己不幸的人。


回到3P,3P本身没问题,而且是因为自己男友约来的炮,所以显然牌炮友更喜欢自己的男友,加上他自己又是个道德标准过高的人,所以这次3P里他反而显得格格不入。炮友的神奇之处就在于他提供生理功能,还能提供情绪价值。所以炮友很快也识别出了他的尴尬,软硬兼施都想要获得“好评”。结束后,原本的情侣关系并没有因为这一次的床上运动恢复“平等关系”,因为刚才我说了,这不是一场有效的“报复”;而炮友也因为这一次的床上运动想要进一步建立关系。然而这位朋友呢,做了一个非常有趣的事情——他让自己男友给炮友发一个红包,理由是“他昨晚辛苦了”。

我听到这句话,直呼一句“卧槽”——他算是把嫖客和妓女的游戏玩到了极致!虽然和他聊起原因,他坚信这是一种“礼貌回应”,因为他觉得对方很有礼貌,而且“很辛苦”。我问他,这个炮友有说下次还要约你们吗?他说有,但是他有立马补充了一句:“我觉得他是在客气。”

如果他真的不满意这次做爱,就不会说“还想要”了,我相信你也能听得出“我们下次再约”和“我还想和你吃饭”这两句话里本质的差别在哪儿。所以我才说“给钱”这件事充满了“卧槽”的意味,就算他不是主观故意,真的是出至于一种“礼貌”,但是在潜意识里他想要达成一种“不平衡”,而这种不平衡被我称之为“嫖婊关系”。


先回顾一下女性(特质)与男性(特质)的天然关系。以下男性或女性都特指是男性特质或女性特质。

女性对男性有天然的“评判权”,母亲对儿子,妻子对丈夫,她们可以直言不讳说自己的儿子学习不行,自己的丈夫做爱不行。所以,这种天然的评判权会具象化成一种“上位者”的形象。

——《怨妇和渣男总是成对出现》

而只有当女性是作为收费的服务者时,因为买卖关系,男性可以暂时凌驾在女性之上,嫖客因为给钱购买服务,就算自己三分钟早泄了,也可以说是妓女的活不好。这个时候如果妓女继续保持“上位者”的身份,对嫖客进行了评价,那她必然就会失去客户,所以她为了“客评”当然会给足对方情绪价值:“你是我见过最大的鸡儿了~”

也就是说,嫖客在花钱购买的这项服务里,不仅仅包含了释放性欲这件事,也包含了对女性的上位评价权、以及女性提供的情绪价值。这就是为什么,很多躲藏多年的杀人犯最后落网,都是因为他给长期生活的妓女透露了他的犯罪事实,这毕竟是一个男性最大的尊严来源——特别是他只有5厘米且1分钟早泄的时候。


如果嫖客作为“上位者”的时候,最不希望看到的是什么?妓女评价自己的性能力不行吗?——不一定,因为这样他可以拒绝付钱的方式报复妓女。讲一个真实的案例,有人去泰国玩,被当地一个泰国人在社交软件上看上,对方甚至愿意花钱购买和他做爱的资格。于是这个人赴约,并象征性地收取了明显低于市场行情的几块钱。他们俩发生关系之后,对方就逃走了,这个人很不解,明明两个人彼此看上眼、性事也非常和谐,钱也收取得不贵,为什么对方就落荒而逃了呢?

对方因为“花钱”而成为了“上位者”,他也获得了对对方的支配权和享受服务的权利,但是对方却表现的比自己更爽,有一种被他嫖了的感觉——你觉得嫖客会开心吗?

再次回到3P,这场性爱里,明显那个同时拥有两个炮友的人才是“最大赢家”,他爽得不亦乐乎,为了让这种“上位”平衡回到“你有什么资格比我更享受我的男友”,自然就需要把他压制回“妓女”的地位——给钱当然是最直接的也是最表象的手段。

给一个红包不仅仅是“买断关系”,而是强调“你只是我们花钱请来的妓女”。如果认清楚这件事,说不定下一次真的再约来他的时候,就可以对他提出各种无理的“支配感”的要求,毕竟这已经包含在了“费用”里。


当然了,这一切是需要放弃道德感这件事的。

回到题目。嫖客最害怕的,还不是妓女表现得比自己更爽,而是某一天妓女在自己的出租房里,做好了一桌饭菜,等着嫖客回来——她已经把自己跟嫖客的关系从“嫖婊关系”进化成了“夫妻”,自此妓女就彻底获得了对一个男人的最终“评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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