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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有天鹅蛋,还是先有黑天鹅?

在所有的犯罪里,激情犯罪是超脱所有“规则”而存在的。

和连环杀人不同,激情犯罪是完全无差别攻击,就算是在特定区域还是针对某一种人群,他的无差别或许是因为某种“集体符号”;但连环杀人往往会有一个相同的“个体符号”——例如穿红色衣服的妓女,是因为这个符号的刺激引起了连环杀人狂的杀意。

“集体符号”更复杂,甚至只能通过马后炮的方式找到“合理性”。

举个例子,一个凶手在医院大堂随机伤人后,逃到医院大厅的顶楼一跃而下。他确实通过无差别杀人完成了他的意图,但是这个意图是因为什么?在犯罪心理学里,这样的犯罪意图是最复杂的解构,因为它像是某种化学化合一样,不同因素可以化合出完全不同的“杀机”。学科的内容跟法律存在同样的“弊端”——滞后性,所以每一次激情犯罪背后,都是一次法律的“惨败”。但这就是法律和犯罪的关系,像是光明和黑暗一样,黑暗永远比光明抵达世界的边缘。


犯罪心理学中,激情犯罪被简单地归纳为以下几种主观原因:

  • 过激情绪
  • 突发事件
  • 自尊心受挫
  • 情绪宣泄
  • 心理防御机制

而无差别攻击的案件里存在一些特定的“共通性”,例如:

  • 心理创伤
  • 个体化压力
  • 社会疏离
  • 无特定目标

以上这些要素可以随机组合,甚至单独存在,然后变成一种杀意的存在——我们应该如何预防此类犯罪?人的心理比上面这些看上去就能明白的词汇要复杂多了。这种无法被法律覆盖的、预判的、甚至是约束的犯罪,被称之为“黑天鹅”。

说来惭愧,其实关于犯罪这个话题,我本应该在修改完前几年的小说之后,作为一个宏观命题进行讨论。我喜欢这个话题,不仅仅是因为法学出身,更是因为它跟法律之间的矛盾关系,是自古以来都无法被调和和改变的。未来社会是否真的可以找到一种法律置前犯罪的可能性?

例如《少数派报告》里的阿嘉莎通过预言的方式提前告知犯罪,再由调查者干预犯罪进程的方式阻止犯罪。但是,如果这些预言发生错误,那人们应该依赖什么去阻止犯罪,或者说我们已经完全失去了对犯罪预判的能力?

另一部作品,是《心理测量者》,通过计算社会人的心理健康数值,对心理健康数值超过警戒的人进行心理治疗干预,对存在犯罪心理的人进行批捕,甚至对产生杀戮心理的人不通过法律制裁的方式直接“销毁”。它看上去确实能够有效地预防社会犯罪,但是谁来测量这些心理数值呢?最理解犯罪者的人,一定是犯罪者本身。所以,这些原本应该判处死刑的犯罪者,被摘取大脑之后,构成了心理测量的“工具”,由黑天鹅去预判黑天鹅的行为——用犯罪者制裁犯罪者,甚至管理心理健康的人,这算不算是一种预防犯罪的有效方法?


引出今天的话题——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11日晚发出通报称,11日晚7时48分许,一辆小汽车在珠海市香洲区体育中心撞倒多名行人后驾车逃逸。警方到场处置并协助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62岁的男司机已经被警方控制,相关调查处置工作正在进行。据明报12日报导,据现场目击者称,事发时一架灰色越野车辆“开进去来回撞”之后逃逸,许多人被撞后躺在地上动也不动,地面有很多血迹,甚至是断指等人体组织。

而今天正是这个地方举行航展的会馆,为何在开幕前夕发生无差别伤人事故,这件事只能通过犯罪者的主观动机才能判断出——但是这件事不可能被“明确”公布,因为它关系到社会危害性和预防模仿犯罪,所以这只“黑天鹅”为何诞生,无论从法律上、新闻报道上、社会维稳上,都无法得到真相的结果。

这才是我认为最恐怖的地方。犯罪真相无法公布也不可能被公布,不仅仅是为了新闻“好看”、也是因为这是法律暂时的“漏洞”,同时也是一种全新犯罪的“可能性”,他的行为很有可能被人模仿——哦,原来我还有这样的解决途径,不如……

我在小说里讨论了一种极端的、荒诞的可能性——如果宗罪死刑,是否意味着因为犯罪成本太高而遏制了犯罪的发生?

但如果今天出现一个黑天鹅,他因为拐卖儿童即将被抓捕,他面临的是死刑的结果。于是他杀了被拐卖的儿童;为了逃命,他杀了好几个警察;冲进一个医院的大堂,再次无差别伤害了路人,将他们作为障碍物,推下扶梯阻挡追捕的警察;现在,他站在了医院的顶楼,纵身一跃……完成了原本应该由社会和法律判决的死刑。

他死了,而且只能死一次,他犯下的罪行由谁负责?

他的尸体里将会孕育一颗完整的黑天鹅蛋——哦,我反正都要死,不如……

听罗翔老师讲法律

最近喜欢听罗翔老师课,听他讲刑法、讲法律,也听他讲人生中的哲学、讲世俗中的伦理与道德。

他是一位法学的研究者,给我们讲起法律来,引经据典,既活泼也生动,让我这个对法律不太懂的人,也能一听就懂,在倡导法制社会的当下,我觉得多听听他的法律课,也是种对自己广度和深度的提升。

在他法律讲堂中,我知道了对“法制社会”最经典的概述就是:对公权而言,法无许可即禁止;对私权而言,法无禁止即自由。——这就是法制。

同样,他也在不断阐述如何使用法律和道德伦理的辩证关系来定罪:法律作为入罪的基础,伦理作为出罪的依据。

法制社会概述起来容易,但全面建全起来尚需要时间,在此期间,我们不能保证每一个法律工作者都像罗老师一样,以法律作为基础、以公正的心来审视每一个案子,作出合乎法律、合乎伦理道德的判决。就如同在他讲某些不可思议的判决案例时,他自己都在感概:“法官是在乱判啊,这是在乱判啊!”

听他的课,有一个案例特别深刻。

对于维权高额索赔,反被定性成敲诈勒索的,这样的案例不在少数。听他讲过一个印象最深的案例是北京郭利案,网上可查,可自行查阅具体内容。我就在想,身为父母的我们,自己的孩子喝了毒奶粉,向厂家索赔200万,真的多吗?厂家反而告其敲诈勒索,身为全国人大代表的老板竟然还给此事扣上了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帽子,法院最终判了敲诈勒索罪成立,在郭利申斥过程中,省高院发回重审,竟然还维持原判,服刑5年!我们是该嘲讽法官的无知呢还是该可怜百姓的可怜呢?虽然出狱后,他被改判无罪,但他此生最好的岁月被抹杀了,也落得妻离子散,后续他继续在香港维权申诉索赔3000万美元……罗老师面对索赔额自问自答道:“3000万美元多吗?我觉得3000亿也不为多!这个案子最终是三败俱伤啊(当事人伤,企业伤,司法的公信力伤!)”

同样,听他的课,竟然运用法律解决了一个千古难题。

妈妈和老婆同时掉河里了,只能救一个的话,那救谁?这是一个千古难题,但罗老师用法律的视野解开了这个难题!在我们的法律中,救谁都可以,救妈妈,但构成对老婆的不作为犯,救老婆,却又构成对妈妈的不作为犯。但这属于义务冲突,所以犯罪性被排除,因为这种行为在道德生活中,是可以被容忍的,虽然法律没有说它可以排除犯罪性,但在道德生活上,我们认为它是可以排除犯罪性的。这时你们可能会发现这个社会不仅仅是黑白对立,也不仅仅是是善恶对决,很多时候是也是善与善在对决,有很多美好的价值,是互相冲突的。另一种情况:当你妈妈和女朋友一起掉到河里,只能救一个的话,那救谁?那就很简单了,必须救妈妈,因为救妈妈是法定义务,救女朋友是道德义务。

罗老师解释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关系,也很精辟,那就是“法律是道德的底线”。怎么理解呢,用个简单的例子来讲:你在路边看到一个被遗弃的婴儿,你抱不抱起来?人的道德会驱使人抱起来,但法律没有明确要求你是否要抱起来。如果你抱起婴儿走了,半路你又嫌弃婴儿,就把婴儿扔了,这就触发道德的底线,法律必将追责。

……

平常没事还会继续看看罗老师的法制视频,觉得受益颇深,最后引用他的几句人生哲学:

我们永远不要在自己所看重的事情上,投入不切实际的期待,附加不着边际的价值。

一个人内心强大了,性格就会变得温柔,精神松弛了,内心才会平静。

 

附B站观看地址:https://space.bilibili.com/517327498/

内娱开展吸毒检测的建议

近期,黄子佼曝大小 S 具俊晔嗑药吸毒。事实上,这事早在汪小菲和张兰在「床垫事件」中的话语中就有线索,有敏锐的网友也早早做出了相关的推断。有鉴于地方文艺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所以建议全国范围内要开展文艺界「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有社会影响力的文艺工作者开展吸毒检测。

一、检测程序

  1. 每半年接受一次毛发检测,持证参与活动;
  2. 也可选择每年进行一次毛发检测的,但该年内需要参照体育运动员兴奋剂检查的方式,开展毒品飞行检查,不定时进行尿检(最少一次);
  3. 常住境外的,可以在限定时间内前往中国驻外使领馆认可的医院或其他检测机构接受检查(港澳台地区由港澳办台办认可机构),检查采样过程需要通过专门软件拍摄存证及实时上传,并须在入境后的 30 天内重新接受一次毛发检测。

二、主要涵盖的范围

主要以上一年度参与相关文艺活动为入围范围,考虑到社会影响力、可操作性、执行成本等多方面因素确定范围:

  • 广电总局和电影局批准上映的电影电视剧(含网络剧)的制片人、正副导演、编剧、演员表排序男女各前三位;
  • 广播电视台或流媒体平台制作节目的制片人、正副导演、主持人和嘉宾(旨在介绍相关知识的专业人士除外);
  • 经文化部门批准的文艺演出主要演员;
  • 发行唱片专辑的歌手(不论实体或数字拷贝);
  • 各平台百万以上粉丝的直播主播;
  • 在广播电视台、平面媒体或上述文艺活动上投放广告的代言人;
  • 飞天奖、金鸡百花奖、金鹰奖等重要奖项获奖者(为表尊重,终身成就奖获得者可以豁免,但如果因参与其他文艺活动而须检测的,则不得豁免)。

未来还可以推广到其他大众文艺作品创作者(如下),但我对于如何界定这类文艺活动的社会影响力不甚了解,无法提出较具执行性的方案,欢迎补充或提出建议:

  • 出版虚构类文学作品的作者(不论实体或电子书);
  • 有社会影响力影视作品中的主要角色配音演员;
  • 有社会影响力漫画作品的画家。

三、曾主动接受吸毒检测艺人

以下为不完整统计:

  • 张韶涵(尿检,报告显示未检出,台北,2009)
  • 薛之谦(毛发,报告结果没找到,上海,2018)
  • 周立波(毛发,报告显示检出,上海,2019)
  • 萧敬腾(毛发,报告显示未检出,北京,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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